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额尔古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市行政审批综合五楼,电话:6830208)。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为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宗旨,结合窗口实际,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管理督查,确保公开到位。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机关干部、窗口全体同志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自觉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2、建章立制,完善机制。中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编制了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 3、多种形式,全面实施。通过中心网站信息公开、设置触摸屏电脑查询、LED滚动电子屏幕播放、印制窗口服务指南等形式,将市场主体和投资者关注关心的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履行阳光审批,实行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化、透明化。 4、强化管理,不断推进。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领导把关,责任到位,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中心动态、通知公告、办件状态。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以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畅通LED电子公告栏、电子触摸屏、报刊宣传、各类免费质料及各窗口服务指南等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其它事项 本报告年度无其它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