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本报告包括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从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eegn.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470-68229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我局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局领导简介、班子分工、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等内容对外公开,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及时更新了领导简介、机关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2、对正在实施的和每年新颁布的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局通过在热线办知识库进行公示和宣传。
3、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素质,推进风险隐患防治法治化,我局依托现有专家资源库,不定期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巡回宣传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我局将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及时上传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充实各版块内容,切实做好内容管理,方便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应急管理局的最新动态。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为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必要的业务知识,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为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创造了良好前提。同时每周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额尔古纳市应急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对标政务服务公开的标准及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诉求,仍然有一些不足。存在的问题为:我局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对公开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单一。改进情况: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相关要求,2024年度未产生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