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机关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加强部门对外网站建设,稳步推进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着力打造服务型部门,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增强监管人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强化安监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全年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450余家次,整改隐患290余处,重点抽查检查危化企业71家,督促整改隐患237余处。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信度,严肃了工作纪律,强化了队伍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围绕项目建设加大服务力度,提高社会对安监工作的公信度,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要求执法人员改变冷、硬、横的工作态度,把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作为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的落脚点,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帮助企业认真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以来,建德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办理流程,强化协调意识,主动沟通对接,强化时间意识,规范答复文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已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0件,信息不存在的0件,不同意公开的0件,其他情况0件。全年建德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数据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分季度和年度统计建德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数据,经审核后及时填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统计工作,建立专栏并发布网站年度报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并且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月度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动态类、政策类、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栏目信息发布量得到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网站建设的要求,结合区网站整改时机,在我局网站上分别工作动态、公告公示、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栏目,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开设了机构概况、重点工作、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子栏目。同时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设立了“成果简介”、“标准与规范”和“具体成果”专项,设立10个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体分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公开动态、年度报告、意见箱等子栏目,着力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了服务公众的质量和水平。2019年度,我局网上公布了本单位的事权、财权、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执法、工作动态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2年6月,在哈萨尔广场举办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均到现场进行行业安全知识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组织开展举办法定代表人、安全员培训班23期,培训人数为1115余人,开展全员培训企业超67余家,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责任抓”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蔡新春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任组员的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狠抓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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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兄弟单位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层面还不够深,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由于我局人手有限,工作任务比较重,有些信息未能及时快速地补充更新,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助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2022年度,我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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