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现公布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gk.eegn.gov.cn/list-159.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70-6823422电子邮箱:121076018@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及社会关注问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紧扣“六稳六保”,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度,累计发布执法监督检查信息131条、价格监管信息13条、行政许可办事指南34条、财务预决算2条、行政执法依据、法制审核目录、权责清单7条,食品行政许可信息公示401条,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公示率100%。同时,对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示,工作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2021年共召开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发布会、2021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2次,聚焦百姓关注问题,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工商总局设置的各类公示系统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成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监管股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开展此项工作。社会评议情况良好,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公众的要求和期望仍存在差距,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百姓关注问题,强化指导,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创新工作形式,通过使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账号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指南、消费提示、食品安全辨别小知识等,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额尔古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公示工作,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所,力争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进一步的成效。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无信息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