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以局务会、党支部学习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局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务公开工作进展非常顺利,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了解财政工作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二)工作制度化,明确分工形成工作机制。为更好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局还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
(三)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我局利用市财政局内网、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对各股室信息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业务指导,提高了股室编报信息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切实加强载体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及宣传栏、公开栏等传统媒介,建立按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财政相关信息。
(五)加快推进财政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着力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通过对预算单位业务培训、资料整理、上报审核,2019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均通过市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已于人大批复后20日内全面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后,社会反响良好,使广大公众对市直各部门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和细致的了解,不仅提高了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而且也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地向前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87
98145896.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狠抓了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距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2019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学习,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三是认真梳理,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