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梁东村第五登记区石砌带盖排水沟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及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确保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梁东村第五登记区石砌带盖排水沟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现开展招标控制价服务及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及招标代理机构,为以上项目提供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梁东村第五登记区石砌带盖排水沟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项目工程费用为372.90万元。
(二)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工程费用为167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3.比选控制价:根据内工建协〔2022〕34号、内工建协〔2022〕35号进行报价,最终中标金额以中标单位报价下浮率为准。
4.项目内容: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梁东村第五登记区石砌带盖排水沟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及代理机构。
二、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评标、处理异议等招标代理工作。
三、服务范围
承担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梁东村第五登记区石砌带盖排水沟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及代理机构。
四、比选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五)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比选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比选单位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近3年内造价及招标代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等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该项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对该项目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7.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社保/纳税证明;
8.近3年内,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9.比选报价单。
六、比选方式
1.根据报名条件筛选出所有材料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将根
据评分标准,由评委组根据送至招标代理单位纸质版材料统一评比。评委组由采购小组成员及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有回避情形应自行回避。
2.按照代理机构提供的响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比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其它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确定为正式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代理单位后签订合同。
七、材料送达方式
共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参加比选的服务机构将纸质版材料密封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至内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收件人:徐爽超,联系电话:15648367591
八、报名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下午17:00。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活动不进行现场开标,收到比选材料后直接转入评审阶段。比选时间暂定为2026年7月3日上午10:00,比选地点: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
十、拟中选单位报请额尔古纳市黑山头镇人民政府党委会通过后,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