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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6011617292Q/202604-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11 发布日期: 2026-04-11
额尔古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1 09:00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额尔古纳市民政局依法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额尔古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名义开展任何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一律作废。如发现被撤销组织仍继续活动,可向民政部门举报,额尔古纳市民政局将依照《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470-6823009

 

额尔古纳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