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额政办字[2019]2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决定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额政字[2018]240号)及关于印发《额尔古纳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额政字[2010]207号)继续有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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